|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,逐渐衍生出来的管理文化现象。它植根于民族文化的沃土,源于地域文化的积淀。三林的企业文化,同样是由历史推涌而来的。近六十年的风云变幻,饱经风霜的三林人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,乐观豪迈,敢于胜利,用生命和热血为我们打造出了一个独具魅力的精神家园。
追索三林的发展历程,会让我们感到:三林,始终是一片创业的热土——
1949年,全局彻底废除把头包工制度,干部工资实行工分制,工人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。在生产上推行合理采伐政策。
1950年,开始森林调查设计,编制生产定额和按计划组织生产,企业逐步走上有序管理轨道。这年,在孙家堡子成立第一所员工子弟学校。
1951年,成立局广播站,建劳动宫(现文化宫处,容400人),成立“辽东森林工业管理局公安处三岔子公安分局”。
1952年,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在临江林务分局召开推广新工具集材、实行常年流水作业现场会,我局伐木工人张书熙发明的运材新工具被命名为“张书熙式运材器”,并获得奖励。以此为契机,全局大兴技术创造和技术革新之风。工人吴传盛创造出吊木机装车,韩成喜创造了木轨道岔子,以此取消了牛马运材的落后工艺,工作效率不断得到提高。
1953年,成立职工医院(院址在孙家堡子)。
1954年,成立森铁处,进行森铁线路改建,由临江调进一台7.5吨蒸汽机车,标志着我局森运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。
1956年,由临江调入六台拖拉机,从此上段生产实行部分拖拉机集材。
1957年,局职工俱乐部建成。
1958年 ,三岔子林区连续六年无森林火灾,被评为吉林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。同年,筹建胶合板厂,并抽调部分干部支援湾沟建局。
1959年,开展社会主义全面大跃进,这年冬,开展了第一个生产大会战,提出大战60万(立方米)的口号。经过全局努力,实现了这一目标,这是我局历史上完成任务量最多的一年。
1961年,我局接收支边青年665人;森铁处“003包车组”安全行车30万公里无事故,出席了省、地、市群英会。
1962年,召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。贮木场创造了“空中索道”。同年,局建立营林村十二处。
1964年,抽调干部支援泉阳建局和云南省林业建设。
1967年(文化大革命第二年),解放军直属一二0部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我局。
1972年,全局开展小材小料下山、木材综合利用、烧材革命运动。同年,选派四名技术工人赴赞比亚支援“坦赞铁路”建设;颁发《伐区基本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试行办法》、《伐区调查生产工艺设计规程》、《采伐试行规程》,生产制度逐步健全。
1974年,《吉林日报》发表介绍我局龙湾林场经验的文章,全局开展“远学大庆、近学龙湾”活动。这年,举办了全局职工篮球赛、全局运动会、美术作品展览、全局文艺调演。从此,我局文体活动定期开展。
1976年(8月23日下午),新胜林场通勤小火车因汽油失火,将车内上山知识青年烧死2人,烧伤30人,造成建局以来最大的群死群伤事故。
1977年,按省局统一规定,我局部分职工调整工资。
1978年,开始平反冤假错案和右派改正工作。抽调部分干部到红石建局。这年,局址居民饮用上了自来水;广播站自制了一台电视差转机,局址有了电视信号。
1979年,全党工作重点转移,森工企业开始狠抓经济工作。我局被列为省内首批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单位,开始实行定额利润分成办法。这年起,我局改革步伐加快,企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,成果和荣誉显著。
1980年,按省政府要求,我局划出部分林地给靖宇、辉南县。局被授予“省工业交通基本建设系统先进企业标兵”,被国家企业协会授予“全国企业管理优秀单位”称号。
1981年,局被命名为“全省先进企业”,“全国工业交通商业系统经济效益先进企业”、“全国企业管理优秀单位”等称号。
1982年,我局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企业整顿试点单位。成立林区检察院、林区基层法院。
1983年,局再次被评为省先进企业,被林业部授予“全国林业物资管理先进企业”称号。
1984年,全局“大集体”职工调整工资,并开始集体经济改革。被命名为省“六好企业”,省“政治思想工作优秀单位”,“省文明单位”等称号。
1985年,召开“三岔子林业局联营工作会议暨林副产品展销会议”,参加会议的有我局在外省的十九个联营点和部分省、市木材公司、协作单位的领导,共一百余人。
1986年,林业部在我局召开国有林区森工经济体制改革会议,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、林业部部长杨忠、副部长徐有芳、吉林省副省长王金山等出席了会议。这年,局被授予“全国企业整顿先进单位”、“吉林省先进企业”、“吉林省节能先进单位”称号。建成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。
1987年,实行“三段式”改革,成立森林经营公司、木材采运公司、公共事业公司。全局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。召开了局科协第一次代表大会。同年,我局在深圳建立的“深粤木材企业公司”挂牌营业;省政府授予我局生产的琴板、锯材、胶合板、“北国红豆酒”、“忍冬玫瑰酒”为省优质产品。
1989年,我局森铁改用内燃机运输,结束了几十年的蒸汽机历史。同年,“林苑”公园落成;局长马辉普被省政府授予“优秀企业家”;局被命名为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”;被国家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评为“国家二级企业”。投资34万元,支持辽宁电视剧制作中心、吉林电视台在我局拍摄十集电视连续剧《林苑酒楼》。
1990年,《三岔子林业局资源危机、经济危困成因和对策的研究报告》通过省林业厅的科技成果鉴定,林业“两危”问题被引起重视。同年,《三岔子林业局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汇编》完成,共十部分七十四项,二千二百一十条,约30万字,是迄今为止我局最为完整的制度全书。这年,我局“三段式改革”被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、国家生产委员会授予“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”,被林业部授予“科技进步三等奖”。局还被国家民委授予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”,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十年无重大森林火灾”,“计划生育先进集体”等荣誉。
1992年,国务院经贸办、国家经贸委、国家统计局、财政部、劳动部、人事部审核批准我局为“大型一档”企业。同年,省政府为我局百万亩人工林建设举行揭碑仪式;开始了住房制度改革,实施小步提租、微调不补、超面积加租、集资建房、出售公有住宅等政策。
1993年,局机关人员、教育、卫生人员率先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。省政府为我局“十年绿化吉林大地”记功一次。
1994年,终止“三段式”经营。同年,全局职工普调工资三级。
1995年,全局开展“转机制、抓管理、练内功、增效益”活动(简称“转、抓、练、增”)。同年,三林宾馆建成使用。局被授予全省“文明单位”、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”、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”等荣誉。
1996年,我局被授予全省“三好”企业,“省级精神文明单位”称号。景山苗圃被林业部命名为“部级标准化苗圃”,职工医院在全省林业系统率先评为“二级乙等医院”。
1997年,建局五十周年,举行隆重庆祝活动。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度。
1998年,投资1000万元,拓宽了局址道路。投资在大连购买土地,筹建“大连三林木业有限公司”。《三林报》创刊。局被集团评为“三个攻坚、一个工程”优胜单位。我局“金桥”牌复合地板被省政府评为“吉林名牌”,被北京国际博览会授予“名牌产品”称号。
1999年,在苏里南共和国购买154200公顷林地,发展涉外林业。全局撤销集体经济单位,集体职工与全民职工混岗管理,享受同等劳动待遇。
2000年,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李凤春被省政府授予“特等劳动模范”、荣获“全国‘五一’劳动奖章”。我局首批赴苏里南工作人员赴任。全局撤销所有驻外经销机构。省政府授予我局为“全省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模范单位”;集团授予我局为“扭亏脱困达标单位”。“金桥”地板被国际建材协会评为“国际建筑材料金樽奖”。
2001年,实行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。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李凤春晋京参加全国劳模座谈会,受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。这一年,成立现一届局领导班子。
2002年,进行资产整合:胶合板厂、大连木业、金林木业划转集团,划走资产近二亿元,剥离职工1196人;全局基层单位由37个撤并为24个。派出30名干部赴北京林业大学培训。省委书记王云坤到我局视察。全年一次性安置富余职工4444人。局被评为“全省优秀企业”,全国“安康杯”优胜企业。
2003年,全局自来水、居民供电交江源县管理,居民供暖实行按成本收费。吉林森工集团企业文化成果展在我局举行。派48名干部赴东北林业大学培训。全局开展“十大能工巧匠”竞赛评比活动。局工会被评为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,局被评为全省“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,“省林业工作先进集体”。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刘力被评为“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”,受到温家宝总理的接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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